关于做好全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5号)和《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校字〔2018〕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前请各部门、单位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年度考核的具体人员名单及档次(含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人事处;2020年3月2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所有人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先进工作者登记表》(附件2)一同报送人事处。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确定了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先进工作者人数分配数额(附件4,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在学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核中获得优秀档次的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
3、填写年度考核表的说明:
(1)考核表的封面单位统一填山东中医药大学。
(2)本人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手签。
(3)部门负责人评语及考核档次意见栏:正处级干部由组织部签字盖章;其他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4)考核组织审核意见栏不用填写。
(5)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不用填写。
4、2019年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或工作未满半年者,只填表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5、2019年度考核中辅导员、中医药创新研究院和青岛中医药科学院的人员单列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5。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