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部门简介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才工作  岗位管理  劳资社保  人事管理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名老中医和名中医药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访问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

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3〕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山东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和基层名中医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字〔2016〕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山东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按照鲁卫中综合发〔2013〕1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见附件1

二、评审推荐数量

2016年,我校山东名老中医推荐名额为2名、山东名中医药专家推荐名额为9(含50周岁以下即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医临床人员2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需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提交《山东名老中医申报表》《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申报表》(附件2-4)一式2份和以下附件材料一式2份。

1.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部门公布的学科(专科)带头人或全国、全省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及中医药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任职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研究生导师或师承教育指导老师证书、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培养中医研究生数量或通过师承教育培养学术继承人数量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4.科研课题与成果、学术论文、论著、教材、奖励证书(论著、教材仅复印封面、扉页及目录);

5.单位介绍申报人主要业绩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专业特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总结等;

6.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照片位置),50周岁以下申报山东名老中医人员需另提交同底版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二)评审推荐所提供材料需为近五年,年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申报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

部门、单位1122(周二)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5)、申报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同时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80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dwsjs.gov.cn/山东中医药网(网址:http://www.sdtcm.gov.cn/)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3〕1号)

2.山东名老中医申报表

3.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申报表

4.山东名老中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5.山东名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