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选拔(申报条件见附件9中鲁组办发〔2011〕42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
二、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
2.所在单位评议推荐。
3.专家评议。
4.学校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1.2012年9月29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将申报人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书》(一式10份,见附件1)及《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报人事处(本材料供校内专家评议用)。
2.经校内专家评议产生推荐人选后,推荐人选参照《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1〕42号,见附件9)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