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第十批济南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类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08〕5号)、《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第十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五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第十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员,近三年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且下一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或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济南市经济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且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
二、申报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9月25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拟申报人选报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