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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2010﹞619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2010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二、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2、所在单位审核;3、专家评议;4、公示;5、学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1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先交12份(附件2,标准A3纸打印)。
    3.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务于2010年11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
   上述表格,可点击下列附件的相应位置下载或登陆山东人事信息网(
http://www.sdrs.gov.cn)下载亦可。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