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部门简介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才工作  岗位管理  劳资社保  人事管理  办事指南 

部门简介

部门职责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 正文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访问次数: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学校具体落实实施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方案,推进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拟定和执行学校人事人才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监督教学科研单位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学校内部机构及人员控制总量设置、调整工作,核定各单位机构、岗位设置与数量,明确各级各类岗位职责。

4.制定学校教职员工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负责教职员工的考核与奖惩;审核和监督教学科研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考核、考勤、管理等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

5.负责学校人才引进与公开招聘工作,核定各单位年度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指导与监督各单位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审定拟引进聘用人选。

6.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管理、考核、服务等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遴选推荐优秀人才和专家。

7.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管理、博士后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等工作。

8.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审定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级分配办法,负责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核定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延退、返聘、调动、调配、辞退、校外兼职备案等手续以及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接收安置等工作。

10.负责学校编外人员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