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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访问次数:

1. 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学校具体落实实施方案;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定和执行学校人事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审批、审定工作。

3. 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招聘引进、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评审、岗位聘任、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考核等工作。

4. 负责全校师资队伍整体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5. 负责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引进、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安排评选有关专家、优秀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

6.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工作。

7. 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龄确定、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类补贴和津贴的实施及伤残病故、抚恤等人事劳资、福利等事务性工作。

8. 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9. 负责各类人事报表的编制与上报,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的发布。

10. 负责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的接收安置工作。

11. 负责学校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12.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