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字〔2019〕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
2019年度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范围适用于2019年1月1日后我校全职引进的在编在岗人员。
2.申报条件
详见《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字〔2019〕27号)。
二、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的人选按通知要求提出个人申请;
2.各部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入选人员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审批;
4.公示;
5.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填写《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见附件1),并提供和表中内容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主要成果及获得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照表中填写顺序附表后,左侧装订。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2.所在部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专家小组成员一般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对申报人员提出是否聘用的初步意见,并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所在部门、单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份,同《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及申报人员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及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排列),一并报送至人事处(不接收个人申报)。
四、其他要求
1.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职责、待遇奖励及管理与考核等相关要求按照《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字〔2019〕27号)执行。
2.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证明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申报情况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请于2019年11月12日12:00前,将《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论文时须附检索报告原件)等所有材料的纸质稿(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排列)报人事处(行政楼204房间),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80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邮箱:rsc8050@163.com
附件:1.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