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17]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
2018年度第二批我校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范围为2018年4月之后我校新引进的相应层次人才。
2.申报条件
各层次人员申报条件详见《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17〕34号)。
二、申报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入选相应人才类别与层次;
2.单位推荐: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入选人员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审批;
4.公示;
5.学校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填写《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见附件1),并提供和表中内容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主要成果及获得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影响因子需提供正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表中填写顺序附表后,左侧装订。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2.所在部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专家小组成员一般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对申报人员提出是否引进聘用的初步意见,并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所在部门、单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份,部门或单位签字、盖章后,同《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申报人员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及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排列),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4.其他
(1)所在部门、单位根据学科建设情况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协商初步拟定工作合同,具体内容请参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合同(样本)》(见附件4),先将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审核,待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后正式签署工作合同。
(2)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职责、待遇奖励及管理与考核等相关要求参照《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17〕34号)执行。
四、其他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证明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申报情况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务必于2018年10月18日(周四)12:00前,将《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所有材料的纸质稿(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排列)报人事处(行政楼204房间),同时将上述材料和拟定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合同》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80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附件:1.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
4.山东中医药大学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合同(样本)
5.校党字〔2017〕34号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