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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11月04日 访问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533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2013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533号)(点击查阅)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

二、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

2、所在单位评议,按照推荐选拔条件上报,最多可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

3、专家评议。

4、公示。

5、学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1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见附件2,标准A3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此表先交15份,如作为学校被推荐人上报后再按上级部门要求的份数上报)。
  3.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推荐人选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JYK格式)文件。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务于2013111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

 

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