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山东名中医药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名中医药专家评选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字〔2013〕11号)文件要求(点击下载查看原文件及该文件所附附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3年7月30日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注:1.申请人按照附件3格式自拟推荐材料一份;2.附件2、附件3同时报电子稿;3.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并按照本通知所附格式填写推荐意见)。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附:
单位推荐意见
校人事处:
我单位已审核名中医药专家申报人 的相关材料,该申报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符合申报要求,同意推荐至学校参加推荐评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