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5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查阅)文件要求,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3年7月5日中午12点之前报送至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