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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8月03日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管理期满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可以继续申报。药学领域可以申报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工程,不在此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近五年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或发明授权专利。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4.身体健康,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教学等工作,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

5.申报兼职人选(每年在岗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必须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重要领域技术空白,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6.申报学科须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平台载体,具备支持人选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回国时间应为201011日之后。

4)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2.创业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创办企业已经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三、其他事项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校本年度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申报数额不超过2个,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中创新人才不超过5个,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优中选优,积极申报。

2.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申报书所填内容均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3.请各单位于2011824日,将相应《申报书》(见附件)一试15份交人事处,以便于学校组织专家遴选申报。

4.各申报人尚需登陆http://www.sd.gov.cn/(中国山东)网站,认真阅读《关于做好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准备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以便于学校推荐上报时报送。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