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10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条件(详见山东省人事信息网http://www.sdrs.gov.cn/Info/Content.Asp?LmId=287&Id=5824),在上级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内,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并负责审查有关材料。
2010年3月24日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1,附电子版)、《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附件2)、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参阅附件3,内容可调整,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报人事处。人事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我校的推荐人选。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