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入职专业技术人员
试用期满考核及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管理,学校将对2018年入职人员开展试用期满考核与转正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18年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提交工作一年以来(试用期)的工作总结,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考核表》(见附件1),如涉及论文、课题、证书等材料,提交复印件。
2.各部门单位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审核被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在《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考核表》中“部门考核意见”栏中明确填写考核意见,同时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汇总表》(见附件2)。
3.各部门单位请于2019年9月5日前将考核表、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人事处。(行政楼204办公室,邮箱:rsc8050@163.com)
三、考核结果运用
此次考核结果是学校研究决定被考核人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四、关于试用期的说明
工作经历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原单位参加岗位聘用,并在相应人社部门备案的人员,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无工作经历或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经学校审批通过,按招聘入职的相应岗位等级进行转正定级聘用备案。
联系电话:89628731
特此通知。
附:
1.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考核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