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人员转正定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管理,对2018年以来招聘入职的专业技术中、初级岗位试用期满人员开展转正定级审核工作。
一、关于试用期的说明
1.工作经历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原单位参加岗位聘用,并在相应人社部门备案的人员,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学校评议认定其原聘岗位等级,并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无工作经历或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学校审核通过,按照招聘的相应岗位等级进行转正定级备案。
二、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审核
1.试用期满人员如实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审核表》,如涉及有论文、课题、证书等材料,各部门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各部门、各单位审核转正定级审核表,并给出审核意见。于2019年3月18日前,将《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审核表》和《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交人事处204办公室。
联系电话:89628731,邮箱:rsc8050@163.com。
附:
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审核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