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校字〔2017〕8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报电子稿,见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情况汇总表》(报电子稿,见附件2),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汇总
12月20日前,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审批表》、《山东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稿,报送后勤管理处。
三、其他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及《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