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部门简介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才工作  岗位管理  劳资社保  人事管理  办事指南 

岗位管理

师资队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岗位管理 >> 师资队伍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访问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

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处函〔2016〕62号文件要求,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未提供邀请信者,不予受理。

2.近五年已公派出国的,或已获两次及两次以上公派出国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3.其他条件严格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和各分项目具体要求。

二、申报流程及安排

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公布,各分项目具体流程、材料申报要求等可查看相应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

http://www.csc.edu.cn/chuguo/s/725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4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5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4月5日。

2.各类项目申请人请根据自身真实条件,严格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我处审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各两份。

3.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的宣传工作;汇总、审核本部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签章一份单位推荐意见;将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于2017年1月15日前交人事处,同时提交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申请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箱:rsc8050@163.com

联系电话:0531-89628731

 

附件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3: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