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6〕2号)文件通知,现就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额、资助类别、期限、标准、选派学科、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录取及派出等相关信息,请查看附件1:鲁教外函〔2016〕2号文。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申报宣传工作,按照申报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核审申报教师情况,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访学、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三)各单位、部门请于2016年11月23日下班前将下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行政楼204房间,电子版按“学院—姓名—资料名称”的方式命名。逾期或材料不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者视为放弃,邮箱:rsc8050@163.com,联系电话:89628731。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按教育厅文件通知的要求装订;
2.《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一式三份,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4.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暂行管理办法》报送《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6〕2号)
附件2: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
附件3: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4: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5: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