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今年我校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并且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我校可推荐人选为1-2名,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人,今年我省仍将该项目纳入“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并在教育部资助额度的基础上补充资助1.5万元/人,使项目资助额度达到2万元/人。
三、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4份)等申报材料报我处。
四、申请人员同时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暂行管理办法》(点击下载或学校人事处首页下载)报送《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申请表》一份。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备案登记表》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或中国高校教师网上查询和下载。
(中国高校教师网网址:http://www.ccf.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