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鲁卫发〔2025〕4号)。为帮助校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准确理解政策、顺利申领补贴,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现将该细则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内涵
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制度。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取得山东省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育儿补贴现阶段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即每孩每年3600元。对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三、申领程序
(一)申领人
申领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领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为婴幼儿的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二)申领方式
育儿补贴主要通过线上申请,申领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需要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三)所需材料
申请时,申领人需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申领人应当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四)申领时限
育儿补贴由申领人按年度申领,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补贴,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下同)。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补贴,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6年提出续领申请。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补贴,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6年、2027年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例如,在2025年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可在2025年或2026年进行,然后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四、补贴发放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原则上于申领的次季度一次性集中发放。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优先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
五、政策查阅
如需进一步了解国家及山东省育儿补贴相关政策,或查阅官方权威解读内容,可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过“专题专栏”下设的“育儿补贴政策专栏”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