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部门设置

时间:2019-09-09 点击数:

部门名称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人才工作

办公室

1.负责学校人才队伍规划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招聘、引进等工作。

3.负责各类人才的遴选、引进、管理、考核等工作。

4.负责有关专家、优秀人才及荣誉称号的评审、推荐、选拔及报批等工作。

5.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管理工作,博士后进出站的审核、日常管理工作,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的申报、审核、评选及上报等工作。

6.负责人才工作考核、人才经费管理等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531-89628730

人事科

1.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变动、人员调配、人员信息使用等工作。

2.负责新进教职工入职、教职工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延退和返聘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考勤及请(销)假、出国(境)管理、协议书签署、出具在职证明等工作。

4.负责转业军官干部和复退军人安置等工作。

5.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材料的报送工作。

6.负责省委编办年度报表、省人社厅年度人员报表、省编办系统库维护等人员相关业务。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531-89628050

岗位管理科

1.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岗位变动等工作。

2.负责教职工聘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派留学、国际(国内)访学、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等审核、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4.负责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5.负责人才培训、培养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调研、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岗位聘用、人员队伍结构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531-89628731

劳资科

1.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工资核定、报批、调整、暂存、工资关系转移、人员支出项目的预算编制、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等工作。

2.负责学校绩效工资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离退休费、单位补贴、护理费的调整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取暖费、探亲路费、死亡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等福利项目的标准认定、调整、发放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中工资材料更新与完善工作。

7.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年度工资报表及其他工资有关材料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0531-89628728

社保科

1.负责学校在编教职工和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增(减)员、转移接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工作。

2.负责学校在编教职工和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的工伤认定申报工作。

3.负责学校在编教职工在职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申报工作。

4.负责学校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签订与解除(终止)手续、工资核发等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531-8962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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