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工资核定、报批、调整、暂存、工资关系转移、人员支出项目的预算编制、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等工作。 2.负责学校绩效工资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离退休费、单位补贴、护理费的调整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取暖费、探亲路费、死亡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等福利项目的标准认定、调整、发放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中工资材料更新与完善工作。 7.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年度工资报表及其他工资有关材料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