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后人员进站办事指南(2021年10月更新)

时间:2021-10-12 点击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后人员进站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信息一览表》(EXCLE电子版)

2.《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导师签字,1份

3.《博士后申请表》(系统导出,3份);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流动站招收”、“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使用,由流动站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1份原件2份复印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使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6.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原件审查,复印件2份,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视同原件。);

7.《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审查,及复印件2份,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视同原件);

①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②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8.定向、委培和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提交在职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

9.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10.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事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将《博士后进站申请信息一览表》(EXCLE电子版)、《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导师签字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以“博士后申请-姓名”命名。

2.申请进站人员接到进站通知后,按如下方式办理进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打印进站所需材料。

2)由个人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设站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博士后导师详情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博导名录。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箱:zyydxb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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