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23 点击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0〕4号)、《“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鲁组发〔2011〕20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1]14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是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培养造就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推荐。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把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团队效应突出的人选推荐上来。人选要全职在岗工作。我校申报人选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附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1)身份证明;(2)学术水平证明;(3)奖励证明;(4)成果证明;(5)科研项目证明;(6)全职在岗证明;(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请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CD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均要保存成PDF格式。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按类别分别保存,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序号+内容”;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
  请于4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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